去年秋天,与表姐阿文一起逛街,两人同时看中一款毛衫,一人一件,她中号我大号。准备付账时,表姐突然说:“唉,真可惜,如果咱们穿同样的尺码,就可以一件毛衫两人换着穿,省下的钱买别的衣服了。”我一想,可不是嘛。于是当机立断,表姐买衫,我买裙,都要中号的。“你先穿吧,几个月后我就能穿上它们了!”我信心十足地说。
对于超极实用主义的我来说,为了换衣而减肥,这个理由强过其它任何理由。每晚做一个小时的健身操,赖在沙发上不想动时,就逼自己想表姐漂亮的衣服,还有那条我花银子,她穿出去SHOW的漂亮裙子。只要我减肥成功,这些衣服就都归我啦!这个念头让我立刻从沙发上跳起来,热火朝天地投入运动。
短短两个半月,狂减12斤,表姐的衣服我件件穿得娉婷生姿。减肥成功的我比过去漂亮多了。为回报表姐,我趁大减价时扫荡了一批衣服。表姐终于盼得云开日出,喜滋滋地从我的衣柜里往外挑衣服。
换衣的乐趣自不必说,我更大的收获是终于由一个小肥女变成了小靓女。如果你想减肥,就与一个比你瘦的人换衣穿吧,此种实实在在的激励胜过爱情的力量,因为爱情嘛,你说不定会心存侥幸,想到哪天遇上一个喜欢小肥的白马王子。而对于靓衣来说,你穿不进就是穿不进,一丁点儿都勉强不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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